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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赛区及广州两队个别队员受到处罚

1998-08-14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王东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13日电中国足协近日分别就全国足球甲级联赛中严重违反规定的现象作出决定,对广州松日队运动员哈拉、高洪波及广州太阳神队的运动员彼得和马卓钧等队员进行处罚,同时,中国足协还对违反《赛区安全秩序规定》的西安赛区进行了处罚。

中国足协在对广州松日队和广州太阳神队的处罚决定中指出,在8月9日进行的以上两队的比赛中,广州松日队的运动员哈拉以可能危害对方的动作与广州太阳神队的彼得发生冲突,彼得报复性推摁倒地的哈拉;广州太阳神队的吕建军从替补席出来,推犯规倒地的对方运动员,引起纠纷;广州松日队的高洪波上前推吕建军;广州太阳神队的马卓钧从替补席冲出,跳起拳击高洪波。这些行为均违反了《全国足球比赛纪律规定》,根据该规定做出了对哈拉、高洪波、彼得、吕建军、马卓钧进行停赛两场至停赛半年的处罚,同时,对以上队员及所在的俱乐部也分别罚款500元至3000元。

在对甲B西安赛区处罚决定中,决定指出,在8月8日进行的甲B联赛陕西国力队与江苏加佳队的比赛,出现观众以矿泉水瓶及砖石等硬物袭击客队球员的现象,致使比赛两次中断。因杂物击中客队球员,第二次中断长达数十分钟。上述情况严重违反了《赛区安全秩序规定》,依照该规定给予西安赛区严重警告并向全国通报批评的处分,同时处以罚款30000元。决定还要求西安赛区提交切实保障赛场安全秩序的方案,如在以后的比赛中再次发生安全事故,将停止陕西国力队主场比赛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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